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德旭新材料(佛冈)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工业清洗及加工新材料和日化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告,公开征求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德旭新材料(佛冈)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工业清洗及加工新材料和日化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德旭新材料(佛冈)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广佛产业园羊城大道9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从事工业清洗及加工新材料和日化新材料的生产,主要产品类型为:功能性表面活性剂、工业清洗剂、材料加工剂、功能性新材料和日化新材料,年产量合计110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1026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34.37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3层1#厂房、1栋3层2#仓库、1栋5层3#综合楼和1座地埋4#地下事故水池。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SpEY0PrD
纸质版索要方式:何先生 13902390331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边的民众和团体。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德旭新材料(佛冈)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广佛产业园羊城大道9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02390331
电子邮箱:1048621800@qq.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上述方式和途径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评价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建设单位:德旭新材料(佛冈)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